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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十四·习惯


刘翰林看着大妈蹒跚的背影,摇摇头,跪下来继续号啕大哭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时代的人都如此冷漠吗?

        不就问你什么叫民工吗?你却骂我是神经病!要不是看你是个佝偻的老妪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乞讨不到半小时,远处传来警笛声,响声渐大。

        顿时,大街上鸡飞狗跳。那些摆摊卖鞋袜的;手机贴膜的;卖不可描述光碟的……慌忙收拾摊铺,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呆呆地看着这些人,不知道生了什么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忽而,远处一同行腾地而起,冲着刘翰林的方向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惊呆了!先前他从那里路过,见过这人。他盘腿而坐,两只脚很明显的畸形,腿上的骨骼突得很高,脚板漆黑且上翘。那时,刘翰林看着他,同情心泛滥,原本还打算收工后分一点给他,却没想到对方居然能跑,且还健步如飞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人渐渐跑拢,刘翰林看了个真切,这人的残腿竟是假的。两只假腿绑在两条真腿上,随着跑动无规律地晃荡着,看起来有些“不可描述”,像是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拉住狂奔的那人,问道:“兄台,为何要跑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人被拉住,抓住这个空隙,一把将两条假腿扯了下来,看起来有些血腥的感觉。大喊道:“城管来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是城管?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人骂了一声“神经病”,挣脱开来,跑至不远处路边停着的一辆轿车,拉开车门,坐进了驾驶室,扬尘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惊得张大了嘴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如此富贾,竟能卑躬屈膝,实乃励志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满口称赞,却见一辆皮卡车已行至跟前。副驾驶一身着制服的人摇下车窗,喝道:“诶诶诶,赶紧走,这里不能乞讨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看着那辆皮卡车,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    没偷没抢,连乞讨都不让?

        那城管无奈,只得将两人带上了车,在局里做了番思想教育,方才放行。

        站在办公大楼外,西门常昀面带沮丧,钱虽然挣得不少,可却被告知,他们这是影响了市容市貌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想哭!

        而刘翰林不仅不沮丧,反而嘿嘿笑出了声。

        西门常昀看在眼里,牙齿磨得咕咕响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知道刘翰林为何还能笑得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笑了一阵,道:“看看这是哪里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诶,前面不是我们的家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嘿嘿,这就对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半个月后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明组合对这个社会的了解程度逐步加深,语言、文字以及运行法则。他们也愈像个团队,刘翰林给每个人都进行了了分工。

        西门常昀的伤势也已痊愈,却还是每日于后背绑块木条,为了更形象一些,他还把木条的上头消成了三角形,并上书一个“斩”字,这样看起来更像犯由牌。刘翰林又从戏服店里为他买了身行头—一件囚服,一顶弄得蓬乱的假,这样一打扮,看起来就一活脱脱的囚犯。他仿佛对乞丐这个行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一日不外出行乞,便觉得心急火燎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刘翰林,自打他穿上夏孝正的捕快服,收入也是与日俱增。他不像西门常昀那样,行乞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以往从未有过的刺激感。他行乞的目的就是为了钱,他给自己定了个简单目标,不是先赚他一个亿,而是开家餐馆,名字都想好了,就叫“御膳房”。

        理想很丰满,现实却很骨感。钱不是问题,问题是没钱!在这群人中,他算是最有学识的一个人,管家的工作自然落在了他的头上。他将每天挣来的钱交给了大公无私的夏孝正保管,每天夜里,他都会叫醒夏孝正,拿出钱来数一数,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,也在这个时候,是他最开心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总数:7825元,想开个饭馆,这不过是九牛一毛,况且,水、电、煤气、吃饭……这些都需要钱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理想,每每清晨,他便带着西门常昀乘公交前往春喜路行乞。他也总结出了经验,对于人们的施舍,这其实并不是出于同情心,而是创意。后来,他们也不再跪着乞讨,只是摆个造型,偶尔还表演一些捕快押解犯人的戏剧桥段。有时刘翰林甚至觉得,自己不是乞丐,更像是艺术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这样的“艺术家”,碰到城管执勤时也只能使用三十六计中的第一计—走为上策。

        却在落日时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每天落日时分,一个“捕快”,一个“囚犯”,都会端端的站在老地方,笑盈盈地看着城管们的到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城管们已经把这二人认得很熟了。起初,他们还会批评教育他俩一番,后来也懒得理他们了,只是拉开车门,道:“走吧,该下班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每日如此,城管们似乎已经把送他俩回家当成了自己的工作;

        许刚直被拘留了三天,出来后,就再也不敢干那偷鸡摸狗的事了。他现在的工作就是给成员们做饭,每每看着那些枯枝烂叶般的蔬菜在自己经手后,变成一道道佳肴,他就倍感欣慰。而他的厨艺,已是与日俱增;

        陈金莲和林香儿,在她们那个时代,她们这样年纪的女子被叫做桃李年华,取意为成熟的瓜果,相当于现代的少妇级别。而在当代,他们这样的姑娘,却不过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少女。能来到这个时代,陈金莲是很庆幸的,这意味着她获得了重生,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。而林香儿,也不再幻想要回去寻她那高高在上的公侯伯子男的郎君了,她现在能做的,便是和陈金莲一起,干些洗洗补补的事;

        那房东是个好人,看这群人不容易,把自己的一块三分地交给了他们。夏孝正、贾半仙、王小二,这三个人平时就做做苦力,种种菜,打打酱油。除此之外,他们对手机渐渐入迷,三个人老是争抢着手机。贾半仙喜爱看肥皂剧,时常抱着手机笑得死去活来。夏孝正对网络小说渐渐入迷,只有在小说的世界里,他才能短暂地忘却还在另一个时代的妻子儿女。而王小二,喜爱看新闻,通过新闻,他对这这个全新的世界有了更深的认识,他奴才的心理也逐渐减轻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,当天早上,正看着肥皂剧的贾半仙,忽然现无法播放了,问过房东才知道,流量用完了。而这个手机,时常有人打电话过来找李默,这让他们三个人烦恼无比。贾半仙决定,重新办张属于他们自己的卡。可问题来了,办卡需要身份证,他们的身份证还在办理当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傍晚时分,张诚送来了他们的身份证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让所有人都喜出望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拿着身份证,更是笑得合不拢嘴,这意味着,可以实施他的下一步计划了—当个民工。尽管收入可能比不上做乞丐,但却表示了他积极向上的决心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    次日,刘翰林便去了离住处不远的一处工地,厚着脸皮找到包工头,想要找个工作。但是,他对现代的建筑学那就是一窍不通,能做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就搬砖吧,2oo一天,工资日结。”包工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嘞!”刘翰林满脸堆笑,挽袖上阵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西门常昀,还是每日外出乞讨,风雨无阻,雷打不动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又是半个月过去,夏孝正保管的钱已经到了一万二千多元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每日揣着这些钱,多觉不便,且提心吊胆,生怕一不小心弄丢了。这些钱可是大明组合八个人赖以生存的食粮啊!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刘翰林看着这些钱,喜上眉梢。他觉得,只要坚持,自己的梦想终极会实现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大明组合的所有人,都对这个大家庭的美好未来充满了憧憬!也对这个社会心存感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这群古代人,很单纯!说是出淤泥而不染一点也不为过。明朝,如同淤泥一般混乱,却是一个单纯时代,它不像当代,虽说和平安详,却是人心不古,谎言满天飞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有一天,这件事的生,让他们对这个全新的世界有了一个新的认识。

        唉,说两句。纵观起点穿越小说,要么是当代的小人物穿越到古代,成为了大人物,要么是古代的大人物穿越到当代,还是大人物。本文不一样,古代的小人物穿越到当代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这很新颖,但却不知道有没有可读性,关于这点,我心里也打着个大大的问号!我这个人就是这样,宁愿弄得满头灰,也不愿走别人走过的且辉煌的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题材,还有一个弊端,那就是比较难写。而为了减少前面铺垫的内容,我尽量一笔带过。可这也导致了一笔带过的内容更难写。这一章我反复修改,写了两天,也才区区2ooo多字,而且,不是太满意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进入高潮后,我会尽量加快更新的度。跪求大家的支持!谢谢!

    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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