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点看书 > 隔壁村有个看风水的 > 第3章 怨魂不散

第3章 怨魂不散


笑容,虽然在很多个场合里面,都是一种极为得体的表现。但是,那许多个场合,肯定不包括在人家女儿即将死的时候,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笑容深深地刺痛了林明义,刺伤了老道士,破了和尚的佛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尚是一千里外怀生寺的住持,也是一位真正有佛法修为的高人。无时无刻,他都想着如何将佛法发扬光大,如何能够济世救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尚没有说话,只是宣了一声佛号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话的是苏常,苏常看着老和尚,笑着说道:“不知道大师有没有听过一句话,叫做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?一山还比一山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说得大气澎湃,就算是老和尚的眼睛都眯了起来,老道士的脸上更是出现了肃杀之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小娃娃竟然这么说话,实在是很过分啊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常根本就不理会这两个人的表现,他看着瞪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的小童,问道:“想不想吃冰糖葫芦?”

        小童立即收了敌视的目光,忘记了清心咒的力量,眨巴了一下那可爱的眼睛,双手抱着崇拜的看着苏常,以为这个哥哥会请他吃,“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让你师祖给你买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理会小童哀怨的目光,苏常看向了林明义,眼神平淡无波,“林先生,我之所以来这里,都是因为刘先生苦苦相求,我想,你是否应该对他保持起码的尊重?”

        苏常的话口气越大,林明义心中的希望越***臭未干?就算他只是一个七岁的小娃娃,说出了这样的话,我也只会以为是哪吒穿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刘铁,虽然不知道刘铁是从哪里请来的人,但是,仅凭这一片心意,那就值得高看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拍了拍刘铁的肩膀,天地良心,每一次刘铁来的时候,林明义都会留下对方吃一顿饭。尽管,刘铁根本什么也帮不了他,但是,终归是女儿心存感激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轻蔑?侮辱?无视?那是没有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此刻苏常开口了,林明义哪能不说话?“刘铁,赶紧坐,想吃点什么?大晚上过来了,是不是还没吃饭呢?张嫂,下去做点吃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刘铁唯唯诺诺,有些受不起这样的敬重,这倒不是他怕什么富贵,实在是林家已经改变了他的命运。那天晚上的醉酒之行,只不过是一场误会,事后得知,他闹了一个大红脸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头上虽然挨了一酒瓶子,却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常看着林明义的殷勤招待,又看了看刘铁那感恩戴德的模样,真是恨铁不成钢。轻轻的叹了一口气,说道“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,晚一会再弄,去找人给我买串冰糖葫芦,现在,让我见见这位林小姐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此时此刻,苏常说什么都是对的,于是,林明义叫人去买冰糖葫芦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苏常见到了那位小姐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小姐真的很漂亮,沉鱼落雁,闭月羞花?这种扯淡的话,那还是不要说了。古人用来吹牛的话,非要用在现在,你去试试?

        再漂亮的女子,你坐在月光下,你要是能把月亮给整进去,算你有本事。你对着一朵盛开的玫瑰花,你使劲看,不到季节或者坏掉了,你看它会不会闭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身姿婀娜,十七八岁的模样,清纯的脸上,能激发人最单纯的保护念。因为美好,所以想要守护,苏常就有这种想法,但是,下一刻,他遍体生寒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孩睁开了眼睛,猩红如血,那张清秀的脸,舌头伸了出来,她还用手拉着舌头,往外拉,往外拉,足足拉出半米长。

        牙齿上挂着的青菜,此刻平添了一分滑稽,却也难言悦目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发披肩,她开始脱衣服,就好像在侮辱这个女生。很快的,女孩赤裸的站在了床前,看着自己的父亲,老道士,和尚,还有苏常。

        很美,美不胜收,姑娘的身材真好,只是肌肉微微有些虚,应该是不经常锻炼的缘故。

        小童在开始脱的时候,就被扔了出去,林明义没有太多的顾忌,为人父母的,对于女儿的生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。不过是躯体外泄而已,这应当是恶鬼对女儿的报复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常没有用力,就看到了一头狰狞的恶鬼,正轻轻啃食着女孩的精气。那团正常的神魂,正蜷缩在丹田位置,被恐吓和绝望所笼罩,也越发的虚淡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看到了父亲,看到了苏常,更看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,她羞恼,更加绝望。

        是的,她是清醒的,但是,清醒往往伴随着的就是绝望。这恶鬼根本就不是想杀她,是折磨她。苏常看到了恶鬼,那是一个披头散发,半个脑袋都被撞掉的女鬼,她的一只腿瘸着,一只腿干脆少了一截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一只独眼,就那样盯着苏常,盯着老道士,忽然,一声尖啸,女孩冲了过来。一爪抓在了老道士的肩膀,老道士眉头舒展,念了一声道号,一股清气流淌,女孩被震飞了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孽畜,看我不收了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对着一个浑身赤裸的女孩,说收了你这样的话,这简直就是有辱斯文。苏常诧异的看着老道士,就在老道士画了一张符,想要冲过去的时候,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,那一张真气凝练的符就被震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个老不修,看人家女孩子不穿衣服,你就想占便宜?你看看,你刚刚打得是哪儿?尼玛,那是胸口,真是混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道士差点没被气死,跟恶鬼决斗,哪里还顾得上部位?再说,这女孩子明显是保不住了,何必让她苦苦支撑着受苦受难,活在这世上呢?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想着那鬼魅的一巴掌,他终究是有些忌惮,不敢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常将自己带来的帆包递给了林明义,说道:“这里面是我很重要的东西,你一定要收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哪有不答应的道理?这里面应该就是法师的法器了吧,那么,自己一定要好好的保护。而且,看着小法师的意思,也许,自己的女儿能有生机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尚念了一声佛号,正想要上前,苏常笑了一声,说道:“两位,你们道行不够,还是下去吧。反正,无论你们觉得我是在吹牛也好,是有真功夫也好,都请让一让。人家请你们来,是来救人的,你们却只能够施展降魔手段,不能救人,你们问问林明义,他是让我来,还是让你们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没有太多的犹豫,说道:“还请两位高人给我女儿一个机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苏常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尚和老道士面面相觑,他们都退到了院外,这是苏常对他们的要求。整个房间,此刻,只剩下苏常、林明义,以及一个被恶鬼控制的女孩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常很欣赏眼前的美景,这女孩的身材当真是美不胜收,那萋萋芳草地,更是苏常从来没见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那下面还不停的流着血,这是何故?

        “咳咳,法师,你看…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混蛋小子一直盯着自己的女儿看,林明义脸上没有什么表现,但是,心里面早已经怒火冲天了。看着女儿连月事的时候,依旧被恶鬼控制,心中更是倍感煎熬。

        苏常立即道貌岸然了起来,他的双手一挥,一副场景便出现在林明义的眼前,那恶鬼的模样,也让林明义看得明明白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人,你认得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仇,没有怨的,根本不可能为了折磨一个人,而随便的上一个人的身。这厉鬼层次的东西,没有极深的仇怨,也不是能够轻易化成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看那女人苦大仇深的模样,应该不是无缘无故的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,这,这是我嫂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认得啊,啊,啊,你嫂子?”

        尼玛,苏常想转身就跑,心里面愤愤不已,姓林的混蛋的。你说你有这么多钱,只要你放出风去,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?

        你要是想去什么天上人间,什么玫瑰天堂,那里那么多的小洞,你不是想玩谁的就玩谁的?

        你竟然玩弄良家妇女?你竟然欺辱自家的嫂嫂?

        难怪了,难怪这女人要在众人面前脱下你女儿的衣服,把你女儿的小**给这么多人看,难怪了,人家化为厉鬼缠上了你女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活该,你就是活该,我真是没想到,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渣?

        苏常扭头了,他转身了,非常冷酷也很生硬的说道:“给我一个解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愣了一下,然后,接触到苏常对他鄙夷的眼神后,白痴也知道他的意思了。他苦笑了一下,说道:“你误会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那么就让我知道这误会是怎么个误会?也让这位含冤而死的女子听听,究竟是什么误会?”

        解释,是的,很多事情都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,那厉鬼也不去折腾女孩了,甚至给女孩穿上了衣服,静静的站在那里,冷冷的看着林明义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沉默了,三年前,他的生意没这么大,而且,那也不是他一个人的生意,还有他的一位至交好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从初中就开始同窗,上大学的时候,林明义因为家境不好,经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,那位朋友假装大方的请他吃饭,一请,就是四年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毕业的那天,林明义从好友的室友口中得知,好友每天都会偷偷的藏两个冷馒头,就着一罐能吃三个月的咸菜自己吃,甚至还千方百计的不让室友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句话不知道说的对不对,恩大成仇。

        毕业后,林明义没有什么门路,学校也不管分配的事情,他找不到工作,是好友把辛苦找来的工作介绍给他,而好友只有重新去找下一份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林明义在公司浑浑噩噩的时候,一次出差,又意外遇到了好友,好友告诉他,有一个好的机会,于是林明义去了,他们真的发财了,五五开。

        做事情,好友做的最多,动脑子,好友动的最狠,酒桌上,好友喝得烂醉如泥,为了一条销路,好友送礼下跪。

        商业拼搏,好友就像是尘埃里的一条癞皮狗,而他林明义就好像贵族餐桌上等着喝血的吸血鬼,这些低三下四的活,从来都不用去干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天晚上,他们两个高高兴兴的喝完酒,聊着扩大公司的计划,去开车的路上,林明义看到了一把刀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,他们都有了孩子,有了自己更重要的人,但是,好友还是那脾气,“你先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不想走,真的不想走,他没有走,他冲了上去,他甩起手中的公文包,拼命的和歹徒搏杀。可是,歹徒是三个人,他们手里面有武器,林明义躺在血泊之中,他的好友也躺在血泊之中,他们都性命垂危,公文包里面的材料被带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颤抖着去摸手机,手伸到半途,就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等他醒过来的时候,已经是十五个小时过后了,他看到医生就问他朋友怎么样了?死了,林明义被这打击击倒了,很快的,家人孩子都来了,林明义也渐渐的醒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正要追查什么,朋友的妻子,他的嫂子就走了过来,嫂子也是他们一个大学的,和好友恋爱两年,一块打拼,对接济林明义的事情,一直颇有微词,更是在学校期间,将自己的饭钱常常接济朋友,此刻她一巴掌抽在了林明义的脸上,“你是不是人?林明义,你是不是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有保镖搭住了嫂子的肩膀,林明义看到嫂子根本无力反抗,眼睛都红了,“混账东西,那是我嫂子,是我最好的兄弟的女人,现在,我兄弟死于意外,难道你们就敢狗眼看人低?滚蛋,给我放手。只要我林明义活一天,我就不允许任何人碰我嫂子一根手指头,去把你自己的手给剁了,不然,我不知道我发起疯来会做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明义不是开玩笑。

    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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