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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章 第三职业!


“有点意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往看完技能之后,意味深长的说了这几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无需近战的时候可以当成召唤物来使用,需要近战的时候可以弥补近身战斗的缺点,是个很完美的技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融合血蛮后,获得了职业的特性,不仅仅是魔剑降临,包括之前的技能都拥有耗费血量,换取攻击力的能力,整体提升了一大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而血蛮的掉血效果,陆往只需要注意一下,随时弥补过来就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往喃喃自语,分析起来:“剑气是魔剑主要的攻击方式,无论是召唤形态,还是近战形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剑气的攻击力以目前的属性来算,不考虑任何防御的情况下,足足有1370伤害,而且每秒两次攻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同时,使用魔剑的时候,完全弥补了陆往对于普通攻击的短板,可以瞬间给敌人来个措手不及,而且伤害系数也还不错,甚至比一些资深的血蛮还要强势!”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陆往对于第三职业的融合很是满意,甚至是有些惊喜,没想到能提升这么大的空间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比不上1000希望币的大礼包,但现在能到达这个程度,已经足够陆往欣喜若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融合第三职业后,陆往可怜的钱包瘪了下来,只剩下的干巴巴的13希望币,这意味着什么,意味着背包里的两件传说装备,根本没有办法融合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到如今,有优点就有弊端,陆往只能重新攒钱,先把融合的事情搁置一旁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往已经准备好了,想尝试一下第三职业的强度,打算直接去进行任务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这时,陆往才在兴奋之余反应过来,自己的私信已经积累了若干条。

        魔域神一:路人王兄弟,像我们这种团队之前都是私下联系玩家组织的工作室,现在15级出了公会功能,线上也会邀请一些大神玩家,不知道路人王兄弟有没有兴趣,资源,待遇从优,而且现实中会榜上一些忙,如有考虑,勿忘回复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叫路人王吧:多谢神一兄弟好意,现在还没有考虑。

        神一这个人说一不二,陆往要加入他们的公会,资源,装备,钱财一样都不会少,而且还会帮忙对付一下虎视眈眈的巅峰王座零,可陆往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,如果加入了,从侧面证明了自己并不强大,所以如果要加入公会,陆往只会选择和康定一他们弄个小团体玩玩,并没打算融入这样的大公会。

        对方秒回!

        魔域神一:好吧,那就在恭喜一下路人王兄弟拿到冲级奖励,有什么事情尽管开口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休哥:路人王大神要来罪与罚吗?

        就叫路人王吧: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休哥:好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罗:路大神,娘子军没有男性玩家,给你副会长,考虑一下?

        就叫路人王吧:怎么有种唐僧被留女儿国的感觉?

        罗:如果你想约我,直说就好,或者我追你也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叫路人王吧:还是算了,自由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罗:猜到了,和黑夜那个家伙一样,都拒绝我,有时间一起组队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叫路人王吧:好。

        黑夜那家伙也拒绝了吗?

        陆往对于黑夜一直很好奇,那个看起来邋遢,甚至有些猥琐的中年大叔,让人有种看不透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明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,却总能若隐若无的彰显出些许的沧桑与疲惫,而且他还知道好多事情,包括现实中的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留言很多,甚至是一些陆往并不了解的公会,他们都开出了不错的条件,十分让人心动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往很礼貌的一一回绝,尽量避免一些麻烦,要知道,旺财给他拉的仇恨已经不少了,所以还是低调为妙。

        看来自己的名声还是挺响亮的,陆往都没想到,开启了公会功能之后,竟然有这么多的橄榄枝抛向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也表明了,短暂的时间内,许多玩家都达到了15级,他这个奖励拿的,还真是有点凑巧。

        看来自己的非酋体质,并不是时刻都缠绕着自己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学习好技能之后,陆往把一些不要的装备扔到了交易行,走出了蛮荒之城的城门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自己被克劳利坑了一次的原因,所以陆往并没要找康定一他们组队,按照小尾巴的技能来看,他们也应该完成了这个任务,所以目前,并不同步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正在检测任务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探测坐标2277,1039,25,任务怪大范围聚落】

        【已扣除50金币】

        北郊牧场是一片广阔的草原,山丘遍布,的确是个畜牧的好地点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如今,怪物占据了这个地方,一些红色眼睛的凶鹿,手持火器的猎人亡魂,根深蒂固的充斥在每个角落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往来到了万界探测的地点,这个地方真的是得天独厚!

        一片隐藏在低洼地段的草原,而周围很巧妙的用干涸隐藏了起来,一般玩家根本不会发现这里竟然是一块怪物刷新地!

        眼前密密麻麻,凶鹿的啼鸣,猎人的嘶吼,不绝于耳。

        【鹿,在很多人眼里,都是温和的食草动物,善于奔跑,而在这片草原上,凶鹿是蛮族人最喜欢的猎物,因为他们有着原始的野性,强大的攻击力,和极快的奔跑速度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每年死在这篇草原上的猎人数不胜数,而罪魁祸首,最强大的杀手,正是凶鹿】

        【但不知何时开始,这里变成了及其凶险的地方,死去的凶鹿复生,比曾经的猎物还要强大,长眠的猎人被召唤出了亡魂,把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当成猎物】

        【蛮荒之城的北郊,俨然变成了战场,沾满了无数的鲜血】

        【勇士们,我们正在调查猎人和凶鹿复生的原因,但在这之前,为了防止更多人的伤亡,只能依靠你们的不停战斗,阻止这即将发生的一切】

        提伯斯!

        提伯斯!

        两只身着符文盔甲的巨熊从天而落,砸在了怪物的中央,瞬间造成了4000点的真实伤害,开始了元素攻击。

        哥布林!

        哥布林!

        两只火球哥布林也从火焰的法阵中凝聚出来,不停的抛动着火球,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。

        黑暗盟约!

        陆往将两发黑暗盟约扔到了怪物当中,不停的滋生着虚空之虫,尽可能的如同瘟疫一样,传播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陆往最期待的新技能,那就是,魔剑阿波菲斯,一个曾经让千万勇士牢记的武器,一个游戏时代的标志!

    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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